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制〔2024〕191号)的通知,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请各街镇园区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如下:
(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详见附件2))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三)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四)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3月31日前登录网站()中,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4月3日前一式两份报宝山区经济委员会。(电子版提供pdf盖章扫描文件打包发送至区经委联系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寄送至区经委联系地址)。